管網工程
1 說明
1.1 范圍
本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施工圖紙和監理人指示的各類灌溉工程中的土方、配套設
備、輸配水管道及配件等的安裝工程。
1.2 承包人的責任
(1)承包人應按施工圖紙的要求和監理人指示,負責各類設備、管道及配件安裝工程的基礎工程、場地清理等以及設備的運輸、安裝、試驗、設備的配置和維修、工程質量的檢驗和驗收等工作,以及提供為完成上述安裝工程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施工設備和輔助設施等。
(2)承包人應按本章規定,提交管道安裝工程施工措施計劃和施工工藝,報送監理人批準后,方可施工。
1.3 主要提交件
1.3.1 施工措施計劃
工程開工前7天,承包人應提交包括下列內容的施工措施計劃,報送監理人審批。 (1)施工平面布置圖;
(2)設備、管道安裝工程施工方法和程序;
(3)施工設備、勞動力計劃的配置;
(4)質量和安全保護措施;
(5)施工進度計劃。
1.3.2 質量檢查記錄和報表
在安裝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提交施工質量檢查記錄和報表,其內
容包括:
(1)試驗成果;
(2)施工質量檢查記錄;
(3)施工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4)按監理人指示需提供的其他質量檢查資料。
1.3.3 完工驗收資料
承包人應為監理人進行砌體工程的完工驗收提交以下完工資料;
(1)工程竣工圖;
(2)有關的試驗報告;
(3)安裝質量報告;
(4)監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資料。
1.4 引用標準和規程規范
(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統一標準》(GB50300-2001);
(2)《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
(3)《建筑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2-2002);
(4)《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質量評定規程》(SL176-2007);
(5)《灌溉用塑料管材和管件基本參數及技術條件》(GB/T23241-2009);
(6)《低壓輸水灌溉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13664-2006);
(7)《農田低壓管道輸水灌溉工程技術規范》(GB/T20203-2006);
(8)《節水灌溉工程技術規范》(GB/T50363-2006);
(9)《給水排水構筑物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50141-2008)。
2 管材及管件的技術要求
2.1 管材的技術條件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管材標準及要求:管材由經北京中水潤科認證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地區獲證企業中選擇提供。
2.2 管材及配件的運輸及堆放
(1)管材及配件在運輸、裝卸及堆放過程中嚴禁拋扔或激烈碰撞,應避免陽光暴曬,若存放期較長,則應放置于棚庫內,以防變形和老化。
(2)管材、配件堆放時,應放平墊實,堆放高度不宜過高;對于承插式管材配
件堆放時,相鄰兩層管材的承口應相互倒置并讓出承口部位,以免承口承受集中荷載。
(3)管道接口所用的橡膠圈應按下列要求保存:橡膠圈宜保存在低于 40℃的室
內,不應長期受日光照射,距一般熱源距離不應小于 1m;橡膠圈不得同能溶解橡膠的溶劑(油類、苯等)以及對橡膠有害的酸、堿、鹽等物質存放在一起,更不得與以上物質接觸;在保存及運輸中,不應使其長期受擠壓,以免變形;當管材出廠時配套使用的橡膠圈已放入承口內時,可不必取出保存,但應采取措施防止橡膠圈遺失。
3 管材及連接件連接技術要求
3.1 管道連接技術要求
1、塑料管道安裝前應進行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的檢查,購買通過認證的節水產品材料,并應符合《硬聚氯乙烯管材》、《低壓管道灌溉用低密度聚乙烯管材》等現行標準的規定。對于涂塑軟管,不應有劃傷、破損,不得夾有雜質。
2、塑料管道安裝前宜進行爆破壓力試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試樣長度采用管外徑的 5 倍,但不應小于 250 ㎜。
(2)測量試樣的平均外徑和最小壁厚。
(3)按要求進行裝配,并排除管內空氣。
(4)在一分鐘內迅速連續加壓至爆破,讀取最大壓力值。
(5)瞬時爆破壞向應力按下式計算,其值不得低于下表的規定。
塑料管瞬時爆破環向應力σ值
3、塑料管粘接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粘接前:
按設計要求,選擇合適的粘接劑。
按粘接技術要求,對管或管件進行預加工和預處理。
按粘接工藝要求,檢查配合間隙,并將接頭去污、打毛。
(2)粘接:
管軸線應對準,四周配合間隙應相等。
粘接劑涂抹長度應符合設計規定。
粘接劑涂抹應均勻,間隙應用粘接劑填滿,并有少量擠出。
(3)粘接后:
固化前管道不應移位。
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
3.2 管材與連接件連接技術要求
(1)規格尺寸及偏差應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規范、質量標準的規定;
(2)管材的內外壁應光滑、色澤均勻、不允許有氣泡、分解變色線和1mm 以的
雜質。1mm 以下雜質,1m 內不得超過10個,且不得聚集成群;
(3)薄膜管其拉伸強度應等于或大于 17M Pa,斷裂伸長率應等于或大于 450,直角撕裂強度應等于或大于 80N/mm。其破壞壓力值應不小于 3 倍工作壓力。其孔口間距應與畦(溝)寬度相匹配,孔口大小應能滿足人畦(溝)流量的要求,且閘閥應不滲漏。
3.3 焊接成型的塑料連接件應符合下列力學性能要求
(1)1m 高度自由墜落不破裂;
(2)聚氯乙烯管件 4.2 倍公稱壓力保壓 1h 不滲漏;聚乙烯管件 3 倍公稱壓力保壓 1h 不滲漏。
3.4 粘接劑連接與橡膠圈接口密封要求
3.4.1
管道采用粘接劑連接時,粘接劑應由管材生產廠配套供應粘接劑的固化時間應
與施工條件相適應,粘結強度應滿足管道使用要求。
3.4.2
管道采用橡膠圈作接口密封材料時,所用橡膠圈不應有氣孔、裂縫或接縫 其
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拉斷強度大于等于 16M Pa;伸長率大于等于 50000;
(2)召卜氏硬度為 45 度~55 度;
(3)永久變形率小于 20%;老化系數無干 0.8(存 70℃下 144 h)。
4 管網工程及附屬建筑物施工要求
4.1 一般規定
(1)工程施工與設備安裝,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批準的設計進行。
(2)管道安裝時,如遇地下水或積水,應采取排水措施,并核算地基的承載能力和穩定性。
(3)附屬設備與管道連接后應墊置加固支撐。
(4)管道安裝工作間斷期間,應及時封閉敞開的管口。
(5)施工中應執行機械、電氣設備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6)管頂應埋設于最大凍土層下 20cm 處,必要時應加設保溫層。在嚴寒地區埋管必要時應經技術論證。
4.2 施工準備
(1)設計圖紙及其他技術文件齊全,并經會審通過;
(2)有批準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已進行技術交底;
(3)根據設計備足工程物料,核對工程物料的數量、規格,并檢查其質量。管
材、連接件及附屬設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應拋扔和劇烈碰撞。
(4)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構(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產品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進行驗收并妥善保管。進場驗收時應檢查每批次產品的訂購合同、質量合格證書、性能檢驗報告、使用說明書等,并按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進行復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有材料堆放庫房,能滿足施工需要。塑料管材和連接件在貯存時應避免陽光曝曬。
(6)施工力量、機具等已準備就緒,能正常施工并符合質量要求;施工前應編制施工計劃,施工人員應通過技術培訓。施工宜避開雨季;在地下水位較高地段,應備好排水設備;物料場地應開闊。
4.3 管道土方開挖
4.3.1 施工現場應設置測量控制網點。管道工程的線路測量應包括定線測量、水準測量
和直接丈量。宜在管道中心線上每隔 30m-50m 打木樁,并在管線的轉折點、給水栓、閘閥等處或地形變化較大的地方加樁,樁上應標注開挖深度。管槽開挖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設計圖紙上的管道布置,確定標高并放線,經復核無誤后,開挖管溝至設計要求深度,溝槽的開挖斷面應符合設計要求。
(2)根據當地土質、管材、地下水位、土層深度及施工方法等確定斷面開挖式;
(3) 根據管材規格、施工機具、操作要求確定管槽開挖寬度。槽底宜挖成弧型管床,管床對薄壁塑料管的包角應不小于 120°;
(4)開槽時,其溝底寬度一般為管外徑加 0.5m,當溝深為 2m 以內及 3m 以內且有支撐時,溝底寬度應分別另加 0.1m 及 0.2m;深度超過 3m 的溝槽,每加深 1m,溝底寬度應另加 0.2m。當溝槽為板樁支撐時,溝深 2m 以內及 3m 以內時,其溝底寬度應分別加 0.4m 及 0.6m。
(5)開挖溝槽時,溝底設計標高以上 0.2~0.3m 的原狀土應予保留,禁止擾動,
鋪管前用人工清理,但一般不宜挖至溝底設計標高以下,如局部超挖,需用砂土或合乎要求的原土填補并分層夯實。
(6)管材與管件連接處,管槽開挖尺寸可適當加大。
(7)在無地下水的地區開槽時,如溝深不超過下列規定,溝壁可不設邊坡:填實的砂土和礫石 1m;亞砂土和亞粘土 1.25m;粘土 1.5m;特別密實土 2m。
(8)在無地下水和土壤具有天然濕度、構造均勻的條件下開挖溝槽時,應符合有關的規定。
(9)開挖溝槽,遇有管道、電纜、地下構筑物或文物古跡時,須予以保護,并及時與有關單位和設計部門聯系協同處理。
4.3.2 在回填土地段開挖溝槽或雨季施工時,可酌情加大邊坡或采用支撐及其它措施,保證溝槽不坍塌。
4.3.3 在地下水水位較高的地段施工時,應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的措施,其方法的選擇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及溝槽深度等條件確定,溝槽內積水應及時排出,不允許溝槽內長時間積水。地下水位較高時的地層受到擾動時,可鋪150mm-200mm 的砂墊層。超挖則應回填夯實至設計高程。
4.3.4 槽低為雜質土、腐蝕性土時,應全部挖除并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槽底應平直、密實,并清除石塊與雜物,排除積水。軟弱地基應采取加固措施。
4.3.5 管槽棄土應堆放在管槽一側 0.3m 以外處。
4.3.6 管槽開挖完畢應檢查合格后敷設管道。
4.4 管道安裝
4.4.1 管道系統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鋪設應在溝底標高和管道基礎質量檢查合格后進行,在鋪設管道前要對管材、管件、橡膠圈等重新作一次外觀檢查,發現有問題的管材、管件均不得采用。
(2)管道的一般鋪設過程是:管材放入溝槽、接口、部分回填、試壓、全部回
填。管道安裝順序應本著分片區、分系統,先大直徑后小直徑,先下層后上層,先難后易,先上管廊后連設備,與機器相連接的管道原則上是從里向外配,以減少焊接應力對機器安裝精度的影響,室內與室外管線的碰口應留在室外。
(3)在溝槽內鋪設給水管道時,如設計未規定采用其它材料的基礎,應鋪設在未經擾動的原土上。管道安裝后,鋪設管道時所用的墊塊應及時拆除。
(4)管道不得鋪設凍土上,鋪設管道和管道試壓過程中,應防止溝底凍結。
(5)管材在吊運及放入溝內時,應采用可靠的軟帶吊具,平穩下溝,不得與溝壁或溝底激烈碰撞。
(6)在晝夜溫差變化較大的地區,施工剛性接口管道時,應采取防止因溫差產生的應力而破壞管道及接口的措施。粘接接口不宜在 5℃以下施工。橡膠圈接口不宜在-10℃以下施工。
(7)在安裝法蘭接口的閥門和管件時,應采取防止造成外加拉應力的措施?趶酱笥 100mm 的閥門下應設支墩。
(8)管道轉彎的三通和彎頭處是否設止推支墩及支墩的結構型式應由設計決定。
管道的支墩不應設置在松土上,其后背應緊靠原狀土,如無條件,應采取措施保證支墩的穩定;支墩與管道之間應設橡膠墊片,以防止管道的破壞。
(9)管道在鋪設過程中可以有適當的彎曲,但曲率半徑不得大于管徑的 300 倍。
4.4.2 在管道穿越鐵路、公路或具他建筑物時,應設鋼筋混凝土或鋼套管。穿越墻體等建筑物時,應設予留孔或安裝套管,在套管范圍內管道不得有接口。
4.4.3 管道安裝和鋪設工程中斷時,應用木塞或其它蓋堵將管口封閉,防止雜物進入。
4.4.4 管道上設置的井室的井壁應勾縫抹面;井底應做防水處理;井壁與管道連接處采用密封措施防止地下水的滲入。
4.5 管道連接
4.5.1 管道系統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硬聚氯乙烯塑料管可用柔性承接插口橡膠圈連接和 R-R 連接、法蘭連接等型式;聚乙烯管可用加熱插接法或鋼管插入法連接;橡膠圈接口適用于管外徑為 63~315mm的管道連接;粘接接口只適用管外徑小于 160mm管道的連接;法蘭連接一般用于硬聚氯乙烯管與鑄鐵管等其它管材閥件等的連接。
(2)從事焊接的安裝工人必須持有焊工合格證,并熟悉玻璃鋼管的粘接劑性能及其安裝方法,并且有熟練的焊接操作能力。管材應根據管件實測承口深度在管端表面劃出插入深度標記以方便安裝。
(3)冬季施工,環境溫度不宜低于-10℃;當施工環境溫度低于-10℃時,應采取防寒防凍措施。
(4)管道在承插連接前,首先應清除連接處管內壁污垢,然后將承插頭插入承插座內,承插口不得有歪斜,裂紋等缺陷,達到承插深度后,方可進行焊接。
(5)塑料管的承插長度不得小于外徑的 2 倍;鋼管長度不得小于塑料管外徑的 4倍,兩頭應有絲紋,將塑料管加溫后連接,并用鉛絲將兩端捆牢。
(6)法蘭與管道連接時,內外兩面都必須與管子焊接,法蘭面與管子軸線傾斜度應小于或等于管子外徑的 1/100。法蘭連接應嚴格對中,軸向最大允許偏差不大2mm,不得用強緊螺栓的方法消除歪斜。擰緊螺栓分兩次進行,第一次均勻對稱地擰一遍,然后再擰緊螺栓。
4.5.2 橡膠圈連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檢查管材、管件及橡膠圈質量,并根據作業項目要求準備工具;
(2)清理干凈承口內橡膠圈溝槽、插口端工作面及橡膠圈,不得有土或其它雜物。
(3)將橡膠圈正確安裝在承口的橡膠圈溝槽區中,不得裝反或扭曲,為了安裝方便可先用水浸濕膠圈,但不得在橡膠圈上涂潤滑劑安裝。
(4)橡膠圈連接的管材在施工中被切斷時,須在插口端另行倒角,并應劃出插入長度標線,然后再進行連接。切斷管材時,應保證斷口平整且垂直管軸線。
(5)用毛刷將潤滑劑均勻地涂在裝嵌在承口處的橡膠圈和管插口端外表面上,但不得將潤滑劑涂到承口的橡膠圈溝槽內;潤滑劑可采用 V 型脂肪酸鹽,禁止用黃油或其它油類作潤滑劑。
(6)將連接管道的插口對準承口,保持插入管段的平直,用手動葫蘆或其它拉力機械將管一次插入至標線。若插入阻力過大,切勿強行插入,以防橡膠圈扭曲。
(7)用塞尺順承插口間隙插入,沿管圓周檢查橡膠圈的安裝是否正常。
4.6 管道系統的試水
4.6.1 管道系統試水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1)安裝好測壓儀表;
(2)認真檢查被測管道系統 設備是否安全,進、排氣閥是否通暢,安全閥、給水栓是否啟閉靈活;
(3)認真檢查被測管段覆土固定情況。
4.6.2 管道試水時,環境氣溫應不低于 5℃。
4.6.3 試水壓力應為管道系統的設計工作壓力,保壓時間不應小于 1h,應檢查管道系統的滲漏情況并做好標志和記錄。滲漏損失應符合管道水利用系數要求,不允許有集中滲漏。
4.6.4 試水不合格時應對管道采取修補措施,并在修補處達到預期強度后重新試水,直至合格。
4.6.5 試壓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管道的強度試壓工作應在溝槽回填至有關要求,并至少 48h 后才能進行。對于粘接連接的管道須在安裝完畢 48h 后才能進行試壓。
(2)試壓管段上的三通、彎頭特別是管端的蓋堵的支撐要有足夠的穩定性。
(3)試壓時,向管道注水同時要排掉管道內空氣,水須慢慢進入管道,以防發生氣錘或水錘。
(4)當試驗過程中發現泄漏時,不得帶壓處理。消除缺陷后,應重新進行試驗。
(5)試壓合格后,應及時拆除盲板、膨脹節限位設施,排盡積液時要防止形成負壓并不得隨地排放。
4.7 管道土方回填
4.7.1 管道試水合格后方可進行最終回填。
4.7.2 回填的時間宜在一晝夜中氣溫最低的時刻;回填土中不應含有礫石、凍土塊及其它雜硬物體。
4.7.3 管道的埋設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管頂應埋設于凍土線以下。
4.7.4 管溝槽的回填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隨著管道鋪設的同時,初始回填宜用砂土或符合要求的原土應在管道兩側同時進行,回填材料應不含直徑大于 25 mm 的石塊和直徑大于 50 mm 的土塊;靥钸_到管頂以上 15 cm 后再進行最終回填,回填料應不含直徑大于 75 mm 的石塊。
(2)在回填過程中,管道下部與管底間的空隙處必須填實;管道接口前后 0.2m
范圍內不得回填,以便觀察試壓時事故情況。
(3)溝槽回填從底部基礎開始到管頂以上 500mm 范圍內,必須采用人工回填;管頂 500mm 以上部位,可以采用機械從管道軸線兩側同時回填;每層高度應不大于200mm。
(4)管道試壓合格后的大面積回填,宜在管道內充滿水的情況下進行。管頂 0.5m
以上部分,可回填原土并夯實。采用機械回填時,要從管的兩側同時回填,機械不得在管道上行駛。
(5)回填應按設計要求和程序進行。有條件時宜采用水浸密實法。采取分層壓實法時,回填密實度應不低于最大夯實密實度的 90%。
(6)埋設管道的管溝底面應平整,無突出的尖硬物。宜設厚度為 150~200mm 砂
墊層,墊層寬度不應小于管外徑的 2.5 倍,其坡度應與管道坡度相同。管溝回填土應采用細土回填至管頂以上至少 200mm 處,壓實后再回填至設計標高。
(7)在管道試壓前,管頂以上回填土厚度不應少于 0.5m,以防試壓時管道系統產生推移。
(8)對管道系統的關鍵部位,如鎮墩、豎管周圍及防沖池地基等的回填應分層夯實,嚴格控制施工質量。
4.8 附屬建筑物施工
4.8.1 管道系統的所有建筑物,都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
4.8.2 建筑物的地基應堅實,必要時應進行夯實或鋪設墊層。
4.8.3 出地豎管的底部和頂部應采取加固措施。
4.8.4 管道穿越道路或其他建筑物時,應增設套管等加固措施。
4.8.5 管道穿越(路、涵、渠)建筑物施工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1)開工前應預先與有關主管部門聯系,按照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穿越施工手
續,按照路管理門的要求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并將開工日期通知各自主管單位。
(2)應先向有關主管部門了解清楚穿越段中地下是否有管道及地下通信線路等設施,并進行核實,F場實際位置要做好標記,采用人工開挖使之暴露。對電纜、光纜、管道等設施要按設計要求保護,保護方法應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認可。
(3)穿越設備及各種材料應準備齊全,穿越用材料需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
(4)施工前應先熟悉圖紙,掌握需要穿越建筑物的穿越長度與深度,穿越結構及輔助設施的結構及要求,以及穿越段的地質狀況。當地質狀況不詳時,應在穿越兩側挖深坑取得準確資料。
(5)施工時遵循以下程序:開工前準備—測量放線—開挖操作坑—安裝設備—鉆進或頂進—套管安裝—干線管線穿越套管—安裝封頭及附件—檢查驗收—回填(地貌恢復)。
4.8.6
管道砼構筑物的施工應遵循以下規定:模板的制作及安裝應符合《水電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規范》(DL/T5110-2000)的有關規定;砼的拌制、運輸、澆筑等施工應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SL677-201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2011)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15)的質量要求。
4.9 首部設備安裝、調試
(1)安裝前應對首部設備、智能化設備、自動化設備各部件的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等按照設計施工圖紙,進行詳細檢查并仔細閱讀說明書,安裝時應按施工圖紙及順序(或制造商的技術手冊)安(組)裝,并嚴格控制部件的中心。必須對易銹部件進行防銹處理。
(2)水泵及其附屬設備的安裝位置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所標示的尺寸進行安裝,
所安裝的水泵必須牢靠、堅實,與基礎為一整體,水泵的進水管與水源的連接必須保證水泵的正常工作,符合《泵站施工規范》(SL234-1999)的有關規定,滿足設計要求。
(3)電機的安裝前應檢查電機的型號與水泵相匹配,符合《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并通電檢查運轉狀況。
(4) 過濾 器、 水表 、逆止 閥等 按水 流 方向, 不得 接反 。 過濾設 備應符合(GB/T18690.3-2002)《農業灌溉設備 過濾器 自動清洗網式過濾器》(SL470-2010)《灌溉用過濾器基本參數及技術條件》有關要求。(5)傳感器等電氣元件嚴格按產品規定進行安裝,并通電檢查運轉狀況。
(6)施肥裝置必須安裝在過濾器的前面逆止閥的后面;按技術手冊(產品說明書)要求進行安裝,經檢查合格后,再通電試運行。
(7)量測儀表和保護設備安裝要求:安裝前要清除封口和接頭處的油污和雜物,
按技術手冊(產品說明書)要求進行安裝。
(8)首部系統安裝完成后,在進行調試前應先空抽幾小時,待水質穩定后,再接通過濾系統,依次逐級檢測離心式(砂石式、篩網式)過濾器是否正常。
4.10 管件和附屬設備的安裝
4.10.1 材質和管徑均相同的管材、管件連接方法與管道連接方法相同;
4.10.2 管徑不同時由變徑管來連接。材質不同的管材、管件連接應通過一段金屬管連接。
4.10.3 附屬設備的安裝方法應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確定,連接方法在施工時應根據設計選定情況分別來選擇:采用螺紋連接、承插連接、法蘭連接、管箍式連接、粘合連接等。
4.10.4 公稱直徑大于 50mm 的閥門、水表、安全閥、進(排)氣閥等應采用用法蘭連接;
4.10.5 給水栓則可根據其結構形式,選用承插或法蘭連接等方法;
4.10.6 對壓力測量裝置以及公稱直徑小于 50mm 的閥門、水表、安全閥進(排)氣閥等多選用螺紋連接。
4.10.7 附屬設備與不同材料管道連接時,應通過一段鋼法蘭管或一段帶絲頭的鋼管與之連接,并應根據管材采用不同方法。與塑料管道連接時,可直接將法蘭管或鋼管與管道承插連接后,再與附屬設備連接。與其他材料管道連接時,可先將法蘭管或帶絲頭的鋼管與管道連接后,再將附屬設備連接上。
5 工程驗收
5.1 一般規定
(1)工程驗收前應提交下列文件:規劃設計報告和圖紙、工程預算和決算、水壓試驗和試運行報告、施工期間檢查驗收記錄、運行管理規程和組織、竣工報告和竣工圖等。
(2)工程竣工后,應由主管部門組織設計、施工、使用單位組成驗收小組,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
(3)工程未驗收移交前,應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
5.2 管道工程的竣工驗收
5.2.1 驗收管道及有關構筑物時,應提交下列文件:
(1)施工圖、并附變更部分的證明文件;
(2)材料、制品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或試驗記錄;
(3)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有關資料;
(4)管道系統的試壓記錄。
5.2.2 驗收下列隱蔽工程時,應具備工程基礎資料及施工記錄:
(1)地下管道及構筑物的地基和基礎(包括土壤和地下水資料);
(2)地下管道的支墩設置情況,井室和地溝等的防水層。埋入地下的彎頭節點及管件的情況;
(3)管道穿越鐵路、公路、河流及其他建筑物的情況。
(4)檢查土建工程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審查管道鋪設長度、管道布置及工程配套是否合理。
(5)檢查設備選擇是否合理,安裝質量是否達到技術規范的規定。
5.3 驗收內容
5.3.1 應審查技術文件是否齊全,技術數據是否正確、可靠。
5.3.2 應審查管道鋪設長度、管道系統布置和田間工程配套、管道系統試水及試運行情況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機泵選配是否合理、安裝是否合格;建筑物是否堅固。
5.3.3 應審查及驗收管道上所設置的閥門、排氣閥、安全閥等設施功能,同時具備各閥門開關方向的說明和標志。
5.3.4
應編寫竣工驗收報告。其內容包括:
(1)驗收概況;
(2)工程質量評價;
(3)對工程的運行意見和建議;
(4)驗收結論及參加竣工驗收代表名單(簽名);
(5)移交并由工程使用(所有)單位接收簽字的證明書等。
5.3.5 管道的試壓應由雙方共同進行。管道分段試壓合格后,應進行全管線試運行,無異,F象,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單位投入運行。
5.3.6 工程驗收后應填寫“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由驗收組負責人簽字,設計、施工、使用單位簽章,方可交付使用。
5.3.7 所有驗收材料應由相關單位存檔。
6 計量和支付
(1)管網安裝工程的計量和支付,應按施工圖紙所示的全部管網系統安裝使用材料的有效計算重量或長度、個數等或設備的臺(套)、個等為單位進行計量,并按《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的每公斤、千米或米、個、臺(套)的單價支付。其單價應包括材料(或設備)、運輸、裝卸和存放,安裝、保管、檢驗和試驗,試運行等以及質量檢查和驗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設備和輔助設施等的一切費用。
(2)一般土方開挖、淤泥流砂開挖、溝槽開挖和柱坑開挖按施工圖紙所示開挖輪廓尺寸計算的有效自然方體積以立方米為單位計量,由發包人按《工程量清單》相應項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單價支付。
(3)土方明挖工程單價包括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場地清理,測量放樣,臨時性排水措施(包括排水設備的安拆、運行和維修),土方開挖、裝卸和運輸,邊坡整治和穩定觀測,基礎、邊坡面的檢查和驗收,以及將開挖可利用或廢棄的土方運至監理人指定的堆放區并加以保護、處理等工作所需的費用。
(4)土方填筑最終工程量的計量(除管溝回填),應按本章有關規定和施工圖紙 所示各種填筑體的尺寸和基礎開挖清理完成后的實測地形,計算各種填筑體的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單》所列填筑項目的每立方米單價支付。
(5)填筑的每立方米單價中,已包括填筑所需的料場清理、 運輸、堆存、試驗、填筑、土料填筑過程中的含水量調整以及質量檢查和驗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設備和輔助設施等一切費用。
(6)本技術條款由承包人進行的料場復查所需的費用包括在《工程量清單》各有關料物的單價中,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7)經監理人批準改變料場引起單價的調整,應按本招標文件合同《通用合同條款》及《專用合同條款》第 15 條的規定辦理。
(8)因施工所需進行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應包括在工程項目單價中,不單獨計量支付。
新疆立實工程建設有限公司主辦
CopyRight 2019 新疆立實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新ICP備18001388號